新西兰专利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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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5-13

新西兰知识产权局隶属于国家经济发展委员会。其管理模式由国家经济发展委员会指定一名总干事全权负责,总干事下设知识产权法总实施组,包括总干事办公室和法律服务部的经理。国家知识产权局内部机构共分为四个部门:决策与联络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部、受理审查服务部、综合服务部。决策与联络部负责政策法规制定、实施、监督,保证新西兰知识产权与国际法的协调与接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部,负责为企业、团体提供各种服务;受理审查服务部负责专利、商标、外观设计等的受理、审查(含PCT专利);综合服务部负责信息、数据库、文档、财务、后勤保障等服务。

 

新西兰工业基础不发达,但知识产权工作很活跃,为尽快提高新西兰人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加强本国知识产权保护,新西兰知识产权局每年均实施一系列与之有关的工作计划。2002年,开办了自由信息网,开发了PCT专利网上申请软件系统,增强了在线服务,开辟了崭新网页,发明者可通过网上申请,组织参加各种大型知识产权会议。

 

新西兰知识产权保护执行或采用的是先申请原则。除版权不进行登记外,其余权利的取得均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新西兰专利法保护的是标准专利,即国际上通行的发明专利,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采取的是单独立法。标准(发明)专利保护16年,根据请求,专利有效期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0年。

 

与我国不同的是,新西兰在保护标准专利的同时,允许发明者递交临时申请,临时申请时间为一年,一年内确定申请转为标准专利,申请日为临时申请之日,否则,临时申请即告失效。此项措施,大大促进了新西兰专利申请的增长。

 

在知识产权申请过程中产生争议和纠纷后,首先是由国家经济委员会知识产权总干事所属的总实施组织召开听证会,召集争议双方当事人代理律师和有关专家学者参加。当事人一方对听证结果不服的,可上诉至法院。

在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和技术信息的宣传方面,是以通过各种纸件刊物公开散发的形式宣传,并通过网上传递各类知识产权信息,无偿提供给予民众。另一个途径是通过各种协会、学会宣传和企业、权利人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介广告宣传;第三个途径就是通过参加博览会、交易会等形式,使技术信息得以传播。另外,专利律师、企业专利法律顾问也是一种重要的宣传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