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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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5-12

日本商标注册主管机关

日本专利局(JPO)的前身是1885年设立的“专卖特许所”,现为隶属于经济产业省的政府机构,现更名为日本专利局(JPO)。

 

申请人主体资格

自然人和法人均可以申请商标注册。商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与自己业务有关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或将来计划使用商标的人。因此,在商标申请时,必须填写自己的业务范围。对于外国人申请商标注册,日本主要采取以下原则:1.申请人的所属国是巴黎公约的成员国;2.申请人的所属国与日本已签署有关商标保护双边协定;3.申请人的所属国与日本有互惠原则。

 

申请所需文件:

1、商标图样。

2、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3、申请书,包括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商标名称,指定商品服务类别及具体名称。

 

官方回执时间:1-2个月
注册所需时间:12-18个月
日本商标有效期: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异议期限:2个月

连续不使用撤销:3

官方使用语言:日语
日本商标的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但商标权利人可以利用分2次支付续展注册费的机会,选择5年期的商标权利。续展的申请可以在期满前6个月内提出,也可在期满后6个月宽展期内提出。

 

日本商标审查程序

商标注册申请递交到日本特许厅; 

形式审查阶段:审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必填项目是否填写完整。如不符合要求,通知申请人更正; 

实质审查阶段:审查商标是否满足实质审查要求;通过实质审查,做出允许商标注册的决定;未能满足要求者发出驳回理由通知书,申请人对此出具抗辩书或理由书; 

注册后,商标注册权确立,商标权开始存在,予以公告,异议期两个月;如果抗辩书或理由书不能消除驳回理由,驳回裁定成立;对裁定不服可以起诉;如果对起诉结果不满,可向东京高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仍不服,可继续向高级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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