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专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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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5-13

作为《专利合作条约》(PCT)和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以及《巴黎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尼泊尔协议》和其他条约(如下)的签约国,以色列享有包括专利、外观设计、商标和著作权在内的全面知识产权保护。

 

以色列每年受理约5,500项国外专利申请。
  ● 在以色列,要注册一项专利,该专利必须具有新颖性,实用性,可用于工业、农业生产并具备独创性。
  ● 该专利需在世界范围内具有新颖性。
  ● 专利申请可以使用英语或希伯来语(即不需特地将专利申请翻译成希伯来语)。
  ● 以色列是受理《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的中心,同时也是权威检索地。相较其他国家,以色列因为专利只有在得到许可后才能公开而具有独特的优势。
  ●  在以色列,国外和本国的专利申请别无二致。专利申请人几乎自动享有澳大利亚、奥地利、美国、德国、英国、丹麦、俄罗斯联邦、日本、欧盟、挪威、加拿大和瑞士对其专利的认可。同样,任何有PCT国际检索报告认证的专利都将自动获得以色列专利机构的认可。
  ● 专利获得许可后,将公示3个月以便第三方在专利登记前提出异议。
  ● 专利保护期为最早优先权日起20年。
  ● 专利期可延展,制药专利专利延展期最多为5年。
  ● 以色列的专利申请人必须提供在以色列的通讯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