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专局自2014年4月1日起实施新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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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5-09

       欧专局每两年会对欧洲发明专利的相关费用进行一次调整。日前,欧专局在其网站上发布了“欧专局行政委员会2013年12月13日修改关于费用的实施细则第2条以及费用调整的决定”。

    现选取该决定中与中国申请人关系较为密切的收费项目及内容,翻译如下:
    欧专局行政委员会2013年12月13日修改关于费用的实施细则第2条以及对在国际检索报告或补充国际检索报告是由任一欧洲国际检索机构做出的情况下减免补充欧洲检索报告费用进行调整的决定(CA/D 14/13)
 
关于费用的实施细则第2条修改如下:
第2条
    欧洲专利公约及欧洲专利公约实施细则规定的费用(以下仅选取和中国申请人关系较为密切的收费项目)
 
 

本决定自2014年4月1日起生效。
 
上述新收费标准适用于2014年4月1日及其后缴纳的费用。